各班:
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本学期初将开展第二课堂学分学生认定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评时间
2018年12月3日至12月6日
二、自评程序
1.学生自评:学生根据自身情况,按照学校《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开展第二课堂学分自评。学生自行填写附件1。
2、班级审核:学生自评后以班级为单位审核,学委负责审核本班学生第二课堂学分申请表,并填写完成附件2。(如果还有不够2学分的同学,请督促尽快对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试行)》取得学分,否则影响毕业)
三、工作要求
1、第二课堂学分事关学生能否顺利毕业,各位同学要高度重视、严格标准。
2、请各班学委将本班附件1、2,及相关学分认定的相关纸质版材料,于12月6日下午前交至敏行楼101办公室,附件1、2电子版发送至sjmkjxy@163.com,压缩包以班级命名,附件1以姓名-班级 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