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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公告

2013年国家助学贷款通知

2013年国家助学贷款通知

各院系:

为了顺利推进我校助学贷款工作,认真做好往年贷款学生合同续签工作以及新增贷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下:

一、情况分类

(一)老生续贷:2012年以前办理过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和小额贷款协会助学贷款),2013年仍然需要办理贷款的学生;

(二)在校生新贷:以前未办理过贷款,2012年需要办理贷款的学生。

二、各类贷款学生需提供的资料和注意事项

(一)老生续贷:

借款合同(到现场发)、铅笔、黑色水笔

(二)在校生新贷:(额度6000元/人年):

1、外地贷款学生需准备:特困证明(须注明家庭困难),要求:必须加盖“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的公章(居委会和村委会或单位的公章一律无效),且盖章的时间必须是2013年度内。特困证明应是带红章的原件,复印件和传真件一律无效;

北京贷款学生需准备:《北京市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北京市城市居民生活困难补助金领取证》《北京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三证中其中一证的复印件(A4纸)。

2、本人手写的个人家庭情况说明,要求200字以上。(A4纸);

3、《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附件1)申请表中同学意见院系意见一定要填写具体,涉及银行贷款金额部分可不填。

4、父亲和母亲或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A4纸)要求:身份证要正反两面都复印。若父亲和母亲或监护人无身份证,须出具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

5、家庭户口簿复印件(A4纸),要求:户口簿各页全部复印,其中家庭地址页、父亲情况页、母亲情况页这三页必不可少;

6、近期一寸免冠相片一张(黑白或彩色);

7、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A4纸)

8、学生证复印件(A4纸)

9、新生需提供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老生需提供上一学年成绩单并由院系盖章(一门或以上成绩不合格者无贷款资格)

三、上报材料及时间安排

今年新申请贷款同学的附件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和附件2《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汇总表》,于11月15日前发到邮箱:sjmkjxy@163.com,以“姓名-年级-班级”命名。 

注:老生续贷和新增贷款的面签工作大概安排在12月份,时间会提前通知。这段时间同学们务必将第二项中列出的所需材料准备齐全,缺少任何一份材料都会导致贷款不成功。

 

附件1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doc

附件2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