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关于申领生育津贴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北京市生育保险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关于生育津贴的申领做以下说明:
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即为产假工资,相当于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工资,是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生育津贴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为基数,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计发。
夫妻双方一方可以享受晚育奖励假,女职工享受晚育奖励假的,生育津贴按女职工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由社保经办机构通过女职工单位支付给个人;男职工享受晚育奖励假的,其奖励假的津贴按男职工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由社保经办机构通过男职工单位支付给个人。
二、申领生育津贴的人员范围
2012年1月1日以后生产的职工。
申领生育津贴所需材料 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书》(加盖医院诊断专用章)注明妊娠起始时间、终止时间、胎儿数、是否顺产(引流产注明妊娠终止怀孕周数); 本市户籍人员:《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外地户籍人员: 《北京市外来人口生育服务联系单》(注明生育保险专用)及生育者户籍所在地《生育服务证》 ; 婴儿出生证明;(流产无需提供); 结婚证; 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 外地生育必须出示定点医疗机构等级证明(必须在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 流产需要提供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收费凭证; 《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申领生育津贴特殊情况1、新生儿死亡再次生育需申领生育津贴时须提供死亡证明或《医学诊断证明书》 ;
2、离婚后需申领生育津贴或引、流产津贴的怀孕时间必须早于离婚时间;
五、申领生育津贴注意事项
1、生育次月15日后方可申领生育津贴;2、申领生育津贴办理时间为:每月5日至20日;3、如果男方申领晚育津贴,需男方单位出具休晚育假证明,女方单位出具放弃晚育假证明;
六、申领生育津贴流程
1、用人部门将申报材料按要求整理后报到学校人事处(博纳楼307房间);
2、人事处汇总并将材料上报到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中心;
3、 社保中心审核结算后,通过中心财务将生育津贴费用由银行划拨到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账户;
4、人事处将《生育津贴领取通知单》(两联单)E-mail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打印后,按要求填写,签字、盖章后交到人事处审核。
5、人事处审核后盖章并留存一联,用人单位持其余一联到财务处报账大厅办理领取手续;
七、联系方式
校内地址:校本部博纳楼307房间
联系电话:83952324 高老师
备注:1、根据北京市生育保险有关规定,生育职工产假期间内工资待遇停发。基于职工的实际困难考虑,产假期间学校发放国家基本工资,待生育津贴到帐后,扣除已发的国家基本工资部分后余额发放给个人。2、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3月31日期间生产的职工,请在2013年6月15日前,准备好相关材料经所在单位汇总报送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