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程序:申请学生本人填写《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以及外地生源学生提供加盖有效章的《家庭情况调查表》(加盖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政府或当地民政部门公章有效。此表一式两份,一份交学院,一份留学生自己备用);京籍学生提供《低保证》或《低收入证》复印件或加盖有效章的《家庭情况调查表》(加盖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政府或当地民政部门公章有效。此表一式两份,一份交学院,一份留学生自己备用)。
2、上报时间:请各位同学务必于9月23日中午12:00-13:00将《认定申请表》、《家庭情况调查表》原件或《低保证》或《低收入》证复印件交至敏行楼233办公室,过时不候。贫困认定工作一旦错过,则不能申请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以及各种贫困财政补贴(例如饮用水补贴等)。 3、附件《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见网页左下角的小数字,请认真填写,如果填写不详细则学院无法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