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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3-2024学年校级“三好学生”荣誉称号评选通知


各同学:

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专科奖励管理办法(试行)》和我校本学期工作安排,现将我校2023-2024学年“三好学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会计学院:33

注:名额分配的计算是按照奖励办法中规定的比例计算得出。

二、评选条件和程序

(一)评选条件

“三好学生”的评选条件应严格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专科奖励管理办法(试行)》中附件9的评选办法执行。

附《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三好学生评选办法》重点摘录:

申请者在满足《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专科学生奖励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奖励申请基本条件上,还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品德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爱国爱党,品行端正,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校规校纪,无任何违纪行为。

2、学习好。学习认真刻苦,评选年度内获得二等以上(含二等)学习优秀奖学金

3、身体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体育锻炼达标“良”以上,讲究卫生、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注: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总分=标准分+附加分。标准分(满分为100分)为体测总分,附加分(满分为20分)为2023-2024学年两学期体育课平均分数*20%。对于大三、大四的学生,附加分均为学生大二学年两学期体育课平均分数*20%。总分(标准分+附加分)大于等于80分为良好。


(二)评选程序

1、提交申请。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申请。

2、学院初评。学院评选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经学院党组织委员会会议讨论确定学院推荐名单。

3、学院公示。学院对初选名单进行学院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如对公示人选有异议,学院应成立调查小组,并在5日内向异议人反馈调查结果。

4、上报名单。公示结束后,学院将评定名单报学生处审核。学生处审核各学院上报的初选名单,形成汇总名单,并在校内公示。公示结束后,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三、报送要求

有资格且有意参评的同学请于2024年11月27日下午15:00前报送三好学生评选材料,材料报送分为电子版报送、纸质版报送,过时提交不予参评。

(一)纸质版材料(需签字盖章)

(1)三好学生申请表(一式两份,篇幅控制在一页纸,排版整齐美观,申请人签字部分手签)

(二)电子版材料

(1)三好学生申请表(word版本,命名方式:姓名-三好学生申请表

(2)三好学生评优汇总表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10-83952880

材料接收地点:启铸恭温楼E312办公室

电子邮箱:sjmkjxy2023@163.com

附件: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3-2024学年三好学生申请表

2023-2024学年学生体侧成绩

校级三好学生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