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同学: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北京市教委文件精神的相关要求,现将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具体评选安排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依据各学院2021级、2022级、2023级2023-2024学年本专科家庭经济困难生比例进行分配:
会计学院:27
二、评选要求
1.大学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
2.申请者在满足《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专科学生奖励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奖励申请条件的基础上,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参评学生必须在上报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中,否则系统自动不予参评。
(二)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综合测评成绩与平均学分绩点均在本专业排名前40%(含40%),没有进入前40%,但达到前50%(含50%)的学生,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方可申请。对于综合测评成绩与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40%-50%(含50%)之间的,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通过学院审核并出具加盖学院公章的审核通过证明。
三、评审程序
1.个人申报。学生本人对照励志奖学金评选条件,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如实介绍德、智、体等各方面表现情况。
2.推荐意见。班主任或辅导员针对奖学金申请者日常表现,填写推荐意见。
3.学院初评。学院评选小组对各班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经学院党组织委员会会议讨论确定学院推荐名单。
4.学院公示。学院对初选名单进行院内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如对公示人选有异议,可向院系反映,院系成立调查小组进行调查。调查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结果向异议人反馈。
5.结果上报。公示结束后,学院将初选名单报学生处。学生处审核各学院上报的初选名单,形成汇总名单,并在校内公示。公示结束后,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四、报送要求
材料报送分为电子版报送、纸质版报送。
1.电子版材料报送具体要求:
有意参评学生请于2024年11月8日13:30前将电子版材料发到邮箱。材料包括:
(1)《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2)励志学生事迹。体裁为记叙文,第一人称撰写,内容真实,情感真挚,突出人物个性和独特经历,字数不超过2000字。每生一份原件,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电子版标题为:(学生姓名)2023-2024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个人申请材料,文档文件名和内容标题名称均为此。字体要求:标题字体采用小二号宋体并加粗,正文字体采用三号仿宋。行距为固定值28磅。
(3)综合表现证明材料及相关获奖证明pdf扫描件(所有获奖证明扫描件放一个pdf中)(仅综合测评成绩与平均学分绩点均在本专业排名40%-50%(含50%)的学生需要提交)
2.纸质报送具体要求:
有意参评学生请于2024年11月8日13:30前将材料送到指定办公室。
材料包括:最新《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业成绩单》(从博学楼博纳楼大厅自助打印机打印)
联系人:刘斯萱
联系电话:83952880
材料接收地点:启铸恭温楼E312
电子邮箱:sjmkjxy2023@163.com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