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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北京地区2025届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的通知

各位2025届毕业生:

为进一步做落实《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关于做好北京地区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京人社毕发〔20249号)、《关于开展北京地区2025届毕业生第一批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要求,现启动北京地区2025届毕业生第一批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凡取得毕业证书日期为2025年的11日至1231日的,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积极求职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单位定向委培生除外)均可申请

(一)        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二)        所在家庭为零就业家庭的;

(三)        所在家庭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的;

(四)        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五)         本人在毕业学年内(即取得毕业证书上一年度的71日至取得毕业证书之日)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

(六)         本人持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的。

凡符合以上任一条件,即可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同时符合一项条件以上的,不重复发放补贴。曾申领过北京地区求职补贴(含原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的毕业生,进入下一阶段学习并再次毕业的),不重复发放

 

二、补贴标准

北京地区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标准为1000/人。

 

三、材料收集

各类型申请人请将以下证明材料(电子版)20249812:00发送至邮箱22024040081@cueb.edu.cn

1.身份证含照片面原件电子版;

2. 本人名下的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卡号须19位,非信用卡)正面原件电子版,补贴发放之前工商银行借记卡应能正常使用;

3.以下证明材料之一

(1)  低保家庭毕业生:提供《低保证》,含低保金领取人及家庭成员相关信息页面;申请人非《低保证》持有人且《低保证》上没有注明与持证人家属关系的,还要提供能体现其家属关系的户口本。同时,《低保证》上要有度年检记录或领取记录页面。若无法提供低保证的,提供低保发放凭证或低保金发放银行流水记录(须体现低保发放人姓名和低保发放记录)。

(2)  零就业家庭毕业生:提供零就业家庭认定地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具的零就业家庭证明,并加盖公章。

(3)  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提供入学前户籍地所属乡镇(街道)或区(县)农业农村部门在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中查询到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基本信息打印(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  残疾毕业生:提供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5)  毕业学年内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已经获得助学贷款资格的申请人需提供在毕业学年内享受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原件电子版。

(6)  特困人员:提供申请人的《特困人员供养证》等有效证明材料。

注:材料原件电子版清晰图片,格式要为:.jpg.png.gif格式,不超过500K

请将上述文件打压缩包并重命名后上传至邮箱附件,命名规则:年级+班级+姓名

 

四、填写汇总表

请填写《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信息采集表》共享表格,详见链接:https://kdocs.cn/l/cl5FzSNTxBub

注:请仔细阅读表格中注意事项,严格按照要求填写。

 

五、公示及后续流程

后续公示及发放流程请关注首经贸就业指导中心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