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鼓励北京市残疾人大学生克服困难完成学业,积极参与社会实践、从事爱心公益事业,树立乐观积极、阳光向上的生活态度,北京市学生资助事务管理中心与北京市残疾人募捐事业工作管理中心、北京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北京凌盛爱心公益基金会等单位合作,于2016年设立了北京市残疾人大学生“凌盛阳光天使奖学金”,在“十三五”期间连续奖励品学兼优、热心公益事业、乐于传递正能量的京籍残疾在校大学生。2017年度“凌盛阳光天使奖学金”评选活动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中央“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和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先扶智”思想,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创新资助育人途径和方式,努力开创学生资助工作新局面。
二、活动对象
1.持有北京市残疾人证的在校大学生,含本专科生及研究生;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积极进取、努力学习,克服身体残疾造成的困难,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
6.热心公益事业、参与公益活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乐于助人、善于合作,积极传递社会正能量。
三、活动形式
通过学生申请、教师评审、学校初评、评委组评选的形式,评选出2017年度北京市残疾人大学生“凌盛阳光天使”奖学金,评选名额不超过100人,奖励标准为每人2000元。已获得2016年度北京市残疾人大学生“凌盛阳光天使”奖学金的30名学生,不再享有2017年度该奖学金的评选资格。
四、活动安排
活动时间:2017年11月至12月。
第一阶段:11月5日至11月15日,通过学生申请、教师评审、学校初评、集中推荐的形式进行报名。
第二阶段:11月20日至11月30日,评选组委会对参评人进行资格审查,对其上报事迹进行评选,确定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并公布评选结果。
第三阶段:12月,举行凌盛阳光天使奖学金颁奖仪式。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本学院京籍残疾人在校大学生参与此次奖学金评选活动。各学院要以开展此项活动为契机,关注残疾在校大学生学习、生活情况,进一步提升残疾人在校大学生社会活动参与度、爱心公益活动关注度,倡导残疾人在校大学生自强不息传递社会正能量、勇于挑战树立阳光新典型。
(二)报送要求
1.表格填写
各学院组织本院京籍残疾在校学生认真填写《北京市残疾人大学生“凌盛阳光天使奖学金”申请表》(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
《申请表》为一页正反面打印,表格形式不能改动。表内信息填写应完整,不得涂改数据或出现空白项;如无相关信息,请填写“无”。
《申请表》中“主要事迹”一栏为事迹摘要,同时需另附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要求内容真实感人、时代感强、内容详实、文字流畅。
《申请表》各项内容可打印,但所有签名处必须由相关人员手写签名,且不得使用签名章代替;“班主任意见”栏的填写应当简明扼要。
2.表格报送
符合条件申报的同学于2017年11月10日下午3点前。
(1)纸质版报送:
《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均须粘贴申请人近期彩色1寸证件照)、事迹材料、申请人二代残疾人证复印件各两份报至敏行楼233办公室,填写汇总表。
(2)电子版报送:
《申请表》、事迹材料、申请人近期彩色1寸证件照和2张生活照、《登记表》电子版以“凌盛阳光天使奖学金+学院”方式命名打包发送至sjmkjxy@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