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集体评选办法》,决定开展2024年度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和评选比例
1.在基本学习年限内就读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研究生学生干部;
2.硕博连读研究生在博士一年级可用原硕士学段身份申请;
3.研究生学生干部包括学院党委(党总支)委员、学生党支部委员、校团委委员、院系团委委员、研究生团支部委员、校院两级研究生会干部、各研究生班级班委、兼职辅导员和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认定的研究生学生组织主要成员;
4.研究生学生干部任职满一学年;
5.评选比例控制在参评研究生学生干部总数的10%。
二、参评条件
1.理想坚定、情操高尚。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具有较高的思想素质和道德修养,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服务大局、甘于奉献。热爱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积极承担社会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创新意识,表现突出,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为学校、学院和班级工作作出贡献。
3.勤奋学习、德才兼备。能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勤于学习、善于创新,学风严谨、成绩良好。
4.积极实践、全面发展。坚持实践锻炼,注重全面发展,积极组织和带头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当年度优秀学生干部等个人荣誉称号:
1.违反国家法律被追究刑事责任或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受到党纪、校纪处分的;
2.无故不缴纳学费或者无故不注册的;
3.评选年度内申请人所学课程有不及格情况的;
4.评选年度内申请人出现学术不端行为的。
三、评选程序
博士生会、时代宣讲团和研究生新媒体协会成员评选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统一负责;硕士研究生中的校研究生会干部、校团委干部评选由校团委统一负责;其他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由各学院负责。
(一)申请
申请参评的研究生干部请于2024年9月25日16:00前在系统申请,并导出《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报送至相应评选单位,由学院负责评选的请于2024年9月25日16:00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启铸恭温楼E312办公室刘老师处。(申请表篇幅控制在1页,如超出个人工作总结部分可另附纸)
注:超过规定时间不予接收材料且不予认定。
(二)评审
由学院评定小组按人数比例,严格对照评选条件,采取民主评议的方法进行评选。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同意后,进行学院内公示。
(三)公示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汇总各单位报送的拟获优秀学生干部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四、表彰奖励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将适时组织召开表彰大会,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和奖金。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方式:83952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