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树立研究生学生榜样,展示研究生奋斗风采,激励广大研究生奋发向上、团结进取、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集体评选办法》,制定会计学院研究生“三好学生”评定办法(暂行)见附件。
申请参评的研究生在2023年12月15日-18日11:00前在系统提出申请,并导出《研究生三好学生申请审批表》,纸质版审批书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报送至会计学院E308办公室(申请审批表格篇幅严格控制在正反1页),电子版发送至wangwenxu@cueb.edu.cn,以“姓名-三好学生命名”。
学院评审工作小组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形成本学院推荐名单并进行院内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各学院经公示的评选结果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同意后,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对推荐名单审核后,提交学校研究生思政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批准,并将拟获三好学生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学校对获奖个人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表彰决定存入研究生本人档案。研究生工作部将适时组织召开表彰大会,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和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