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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2-2023学年校级荣誉称号评选通知

  各同学:

  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专科奖励管理办法(试行)》和我校本学期工作安排,现将我校2022-2023学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和“优良学风班”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和程序

  (一)评选条件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和“优良学风班”的评选条件应严格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专科奖励管理办法(试行)》中附件9、10、12、13的评选办法执行。

  附《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三好学生评选办法》重点摘录:

  申请者在满足《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专科学生奖励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奖励申请基本条件上,还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 品德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爱国爱党,品行端正,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校规校纪,无任何违纪行为。
  2. 学习好。学习认真刻苦,评选年度内获得二等以上(含二等)学习优秀奖学金
  3. 身体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体育锻炼达标“良”以上,讲究卫生、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附《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重点摘录:

  申请者在满足《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专科学生奖励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奖励申请基本条件上,还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 拥护、宣传党的基本路线,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较好的政治理论素养。
  2. 熟知本职业务知识,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主动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有突出的工作业绩。
  3. 工作求真务实,办事出于公心,密切联系群众,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精神。
  4. 各方面严于律己,模范带头作用强,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5. 申请优秀学生干部者需获得本年度社会工作奖学金  

​  (二)评选程序

  1、提交申请。学生本人或集体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申请。

  2、学院初评。学院评选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经学院党委讨论确定初选名单。

  3、学院公示。学院对初选名单进行学院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如对公示人选有异议,学院应成立调查小组,并在5日内向异议人反馈调查结果。

  4、上报名单。公示结束后,学院将评定名单报学生处审核。

  二、报送要求

  请于2023年11月9日上午10点前报送荣誉称号评选材料,材料报送分为电子版报送、纸质版报送,过时不候

  (一)纸质版版材料报送具体要求

  (1)各类荣誉称号申请表(一式两份、内容单面打印一页上、版面完整整洁)

  (2)《校级评优汇总表》

  评选“先进班集体”和“优良学风班”需额外提交:

  (3)班级特色活动及事迹材料(不少于3000字)

  (4)班级学生名单(含姓名、学号、学院、班级名称等信息)

  (二)电子版材料报送具体要求

  (1)各类荣誉称号申请表

  (2)《校级评优汇总表》

  评选“先进班集体”和“优良学风班”需额外提交:

  (3)《校级先进班集体、优良学风班奖金发放统计表》

  (4)班级特色活动及事迹材料(不少于3000字)

  (5)班级学生名单(含姓名、学号、学院、班级名称等信息)

  (6)100字左右班级简介、一张班级风采照(2M以上)

  

  联系电话:83952880

  材料接收地点: 启铸恭温楼E312

  电子邮箱: sjmkjxy2020@163.com

      

  会计学院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