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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2-2023学年单项奖学金评选通知

  各同学:

  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专科奖励管理办法(试行)》和我校本学期工作安排,现将我校2022-2023学年单项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单项奖学金包括学习优秀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科研创新奖学金、文体竞赛奖学金四项。

  二、评选条件和程序

  申请各类个人奖励项目的学生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模范履行公民义务
  2. 品行端正,守法诚信,身心健康
  3. 评选年度的综合测评成绩在本班排名前60%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当年度个人奖励项目:

  1. 违反国家法律并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受到党纪、校级处分的
  2. 无故不缴纳学费或者无故不注册的
  3. 评选年度内申请人所学课程有不及格情况

  注意:22级转专业学生回到大一所在学院班级参加评选!

  申请者在满足《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专科学生奖励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奖励申请条件的基础上,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学习优秀奖学金实行学工系统评审,各学院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习优秀奖学金评选办法》组织本次评选

   附:《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习优秀奖学金评选办法》重点摘抄(详情见《学生手册》)

  (1)一等、二等、三等三个等级,分别按照可参评学生人数的5%、10%、15%评选;

  (2)评选年度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0以上;

  (3)申请一等学习优秀奖学金者,评选年度各门课程所获得的平均学分绩点在班级排名前5%,且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

  (4)申请二等学习优秀奖学金者,评选年度各门课程所获得的平均学分绩点在班级排名前15%,且单科成绩不低于65分;

  (5)申请三等学习优秀奖学金者,评选年度各门课程所获得的平均学分绩点在班级排名前30%。

  •   特别注意:倘若班级排名前列的同学,不满足单科成绩最低分限制,后续同学的奖学金评定等级不晋级递补,相应等级作废

  (二)社会工作奖学金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社会工作奖学金评选办法》评选。

  附:《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社会工作奖学金评选办法》重点摘抄(详情见《学生手册》)

  (1)担任学生干部1年以上;

  (2)评选年度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0以上

  •   特别注意:若在学校团学组织获评,请务必将结果和材料及时提交至学院。

  (三)科研创新奖学金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科研创新奖学金评选办法》评选。

   学科竞赛项目级别认定见本通知附件。集体(团队)项目应由该项目负责人以集体(团队)名义进行统一申报,同一项目不能跨学院重复申报。

  (1)参评科研创新一等奖的学生或团体,在评选年度内应在所学专业领域的北大核心期刊及以上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学术论文一篇以上(含一篇);或在国际或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比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或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或省部级以上奖励(含获得国家专利);或在市级以上(含市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比赛中获得一等奖;

  (2)参评科研创新二等奖的学生或团体,在评选年度内应在所学专业领域的核心期刊以本校老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身份发表过学术论文一篇以及上或者担任所学专业类专著的编委,或在市级以上(含市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比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

  •   ​特别注意:以团体名义申报的,需满足团体中各成员该年度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前和各科成绩无不及格记录的硬性要求,如个别同学不满足,请在申报时,将其剔除,再做申报;同时申报个人和团体奖学金的同学,不作为团体申报的负责人,请更换负责人;团体项目填写申请表时,按照证书中学生的顺序填写申请表成员信息。

  (四)文体竞赛奖学金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体竞赛奖学金评选办法》评选。

  集体(团队)项目应由该项目负责人以集体(团队)名义进行统一申报,同一项目不能跨学院重复申报。

  (1)参评文体竞赛一等奖学金的,应满足以下条件: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市级及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或在重点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参加市级及以上比赛获得一等奖(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2)参评文体竞赛二等奖学金的,应满足以下条件:在体育竞赛中取得较好成绩,参加市级及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四到六名、集体项目四到六名;或在重要文艺比赛中获得显著成绩,参加市级及以上比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3)参评文体竞赛三等奖学金的,应满足以下条件:参加市级及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第七和第八名、集体项目第七和第八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或积极参与校园文体活动并取得较好成绩,参加校级学生运动会获得个人项目第一名或集体项目第一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且破校记录;或在校级文艺比赛中取得较好成绩,个人项目获得比赛一等奖;或在校园文体活动建设和开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学校文体活动作出重要贡献。

  •   特别注意:以团体名义申报的,需满足团体中各成员该年度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前60%和各科成绩无不及格记录的硬性要求,如个别同学不满足,请在申报时,将其剔除,再做申报;同时申报个人和团体奖学金的同学,不作为团体申报的负责人,请更换负责人;团体项目填写申请表时,按照证书中学生的顺序填写申请表成员信息。

  

  (二)评选程序

  1.提交申请。学生本人或集体(团队)负责人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各类表格模版请见本通知附件2。学习优秀奖学金学工系统评选操作流程详见附件3。

  2.学院初评。学院评选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经学院党总支委员会议讨论确定初选名单。

  3.学院公示。学院对初选名单进行学院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如对公示人选有异议,学院应成立调查小组,并在5日内向异议人反馈调查结果。

  4.上报名单。公示结束后,学院将评定名单及相关证明材料报学生处审核。

  三、材料提交

  1、各同学于2023年10月27日16:30前(明日)将社会工作、科研创新、文体竞赛三项奖学金的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申请表原件、获奖证书复印件)报送启铸恭温楼E313,同时发送电子版(申请表、汇总表)到邮箱sjmkjxy2020@163.com,邮件命名为XXX-XX级XX班-XX奖学金材料。

  特别注意:申请表必须打印单面一页纸上,排版整齐,内容完整!

  2.学习优秀奖学金系统申请时间,请查看附件。

  重要时间节点:

  10月27日-29日:学生登录学工系统确认成绩

  11月1日-2日:学生登录学工系统申请奖学金

  

  附件内包含:

  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科竞赛项目级别名单

  2.校内奖学金表格模版

  3.学习优秀奖学金评选学工系统操作流程

  

  联 系 人:刘斯萱

  联系电话:83952880

  

  

  会计学院

  2023年10月2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