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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院2021-202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北京市教委文件精神的相关要求,现将具体评选安排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依据各学院2019-2021级上一学年本专科贫困生比例进行分配。

  二、评选要求

  1、大学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

  2、申请者在满足《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专科学生奖励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奖励申请条件的基础上【2021版学生手册详见第80页,主要包括1.评选年度综合测评成绩班级前60%;2.评选年度内无不及格科目(2021-2022学年度第一学期)等条件】,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参评学生必须在上报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中,否则系统自动不予参评。

  (二)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综合测评成绩与平均学分绩点均在本班排名前40%(含40%),没有进入前40%,但达到前50%(含50%)的学生,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方可申请。对于综合测评成绩与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40%-50%(含50%)之间的,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通过学院审核并出具加盖学院公章的审核通过证明。

  三、评审程序

  1、个人申报。学生本人对照励志奖学金评选条件,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如实介绍德、智、体等各方面表现情况。

  2、班级评议。班委会在班主任的指导下,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评议,筛选符合奖学金申报资格的学生名单。

  3、学院初评。学院评选小组对各班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经学院党委讨论确定初选名单。

  4、上报名单。学院将评定名单报学生处审核。

  四、报送要求

  材料报送分为系统报送、电子版报送、纸质版报送。

  1、系统报送具体要求:

  评选上后具体通知。

  2、电子版材料报送具体要求:

  申请学生于2022年11月3日9:00前将电子版材料发到邮箱。材料包括:

  (1)《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格式控制在两页内,可不签名)。

  (3)励志学生事迹。体裁为记叙文,第一人称撰写,内容真实,情感真挚,突出人物个性和独特经历,字数不超过2000字字体要求:标题字体采用小二号宋体并加粗,正文字体采用三号仿宋。行距为固定值28磅。

    电子版标题为:(学生姓名)2021-2022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个人申请材料,文档文件名和内容标题名称均为此

  3、纸质报送具体要求:

  申请学生于2022年11月3日9:00前将纸质版材料交至华侨E312。

  (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一份,正反打印)。

  (2)《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业成绩单》(博纳楼打印版本)

  (3)审查证明(综合测评成绩与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40%-50%(含50%)之间的)。

  

  

  材料接收地点:华侨学院E312

  电子邮箱:sjmkjxy@163.com

  

  会计学院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