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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9-2020学年校级荣誉称号评选通知

  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专科奖励管理办法(试行)》和我校本学期工作安排,现将我校2019-2020学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和“优良学风班”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优秀学生干部:18

  三好学生:34

  先进班集体:2

  优良学风班:2

  注:名额分配的计算是按照奖励办法中规定的比例计算得出。

  二、评选条件和程序

  (一)评选条件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和“优良学风班”的评选条件应严格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专科奖励管理办法(试行)》中附件9、10、12、13的评选办法执行。

  “三好学生”申报情况说明:请2017-2019级各班学委组织本班同学,推荐选举出一名符合条件的“三好学生”候选人,原则上满足申报条件即可获得学院推荐资格。另外,剩余的“三好学生”名额,所有满足条件的同学可自行申报,学院根据情况确定推荐候选人。

  三好学生申请条件:

  品德好。

  学习好(评选年度内获得二等及以上学习优秀奖学金)。

  身体好。(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80分以上。对于“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计算方法如下: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总分="标准分+附加分。其中,标准分(满分为100分)为体测总分,附加分(满分为20分)为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体育课成绩*20%。对于大三、大四的学生,附加分均为学生大二学年两学期体育课平均分数*20%。)

  “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和“优良学风班”三项荣誉,学生个人和班级自愿申报,班级荣誉请班干部队伍共同准备申报材料,学院根据情况确定推荐候选人及班集体。

  注意事项:

  第一,先进班集体评选中,体育达标的成绩按照50分计算。

  第二,优良学风班申请表中,考试科目填写必修课和选修课即可。

  第三,由于评选的是2019-2020学年,所以对于体育课成绩的认定以评选年度的体测成绩为准。

  第四,关于考试通过率,按照人门次计算。

  (二)评选程序

  1、提交申请。学生本人或集体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申请。

  2、学院初评。学院评选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经学院党委讨论确定初选名单。

  3、学院公示。学院对初选名单进行学院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如对公示人选有异议,学院应成立调查小组,并在5日内向异议人反馈调查结果。

  4、上报名单。公示结束后,学院将评定名单报学生处审核。

  三、报送要求

  请于2020年11月3日10时前报送荣誉称号评选材料,材料报送分为电子版报送、纸质版报送。

  1、纸质版版材料报送具体要求

  (1)各类荣誉称号申请表(一式两份)

  (2)《2019-2020学年评优汇总表》

  (3)班级特色活动及事迹材料(不少于3000字)

  (4)班级学生名单(含姓名、学号、学院、班级名称等信息)

  2、电子版材料报送具体要求

  (1)各类荣誉称号申请表

  (2)《2019-2020学年评优汇总表》

  (3)班级特色活动及事迹材料(不少于3000字)

  (4)班级学生名单(含姓名、学号、学院、班级名称等信息)

  (5)100字左右班级简介、一张班级风采照(2M以上)

  (6)《先进班集体、优良学风班奖金发放统计表》

  材料接收地点:启铸恭温楼E313

  电子邮箱:sjmkjxy202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