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
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将开展第二课堂学分学生认定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评时间
2019年12月6日至12月10日
二、自评程序
1、学生自评:学生根据自身情况,按照学校《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开展第二课堂学分自评。学生自行填写附件1,并提交证明材料(证书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讲座课程明细等)。
2、班级审核:学生自评后以班级为单位审核,学委负责审核本班学生第二课堂学分申请表,并填写完成附件2。(如果还有不够2学分的同学,请督促尽快对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试行)》取得学分,否则影响毕业)。
注:按照我校“我和我的祖国共奋进”重大教育活动激励措施,我校参与70周年国庆群众游行、广场联欢任务的学生可认定2分,此项目单独列计,可与其他项目叠加。2016级参与学生情况由学院统一开具证明。
三、工作要求
1、第二课堂学分事关学生能否顺利毕业,各位同学要高度重视、严格标准。
2、请各班学委将本班附件1、2,及相关学分认定的相关纸质版材料,于12月10日下午15:00前交至启铸恭温楼E313,附件1、2电子版发送至sjmkjxy@163.com,压缩包以班级命名,附件1以姓名-班级 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