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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9年度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根据我校《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例》精神,为进一步调动、激发学生干部工作积极性,发挥学生骨干的优秀示范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度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本次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范围是: 2017级与2018级研究生干部,具体包括:

  1. 党委(总支)及党支部成员:包括党委(总支)委员,党支部委员、党支部书记、党支部组织委员、党支部宣传委员;

  2.分团委及团支部成员:包括分团委副书记、委员、团支部书记、团支部组织委员、团支部宣传委员;

  3.研究生会干部:包括各部门副部长、部长,副主席、主席;

  4.硕士研究生各专业班长及博士研究生班长。

  二、参评条件

  参评范围内满足以下条件的研究生干部,均可申请参评。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对学生工作有较高的热情和责任心并有较强的号召力和影响力,能够主动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工作认真负责,任劳任怨,有较突出的工作业绩;

  3.积极组织和参加各项活动,工作求真务实,密切联系群众,维护集体荣誉,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有诚实守信、忠实肯干、奉献服务精神。

  4.按学校规定时间报到、注册和缴费;

  5.本岗位任职期已满一年;

  6.学习成绩优良,本学年各门功课平均成绩80分以上,本专业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

  三、评选程序

  博士生会及博士年级班长的干部评选由研究生工作部统一负责;硕士研究生中的研究生会干部评选由研究生会推荐,报校团委审核;其他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由各学院负责。

  (一)申请

  申请参评的研究生干部请于2019年9月23日前在系统申请,并填写《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附件2),报送至华侨E310A办公室。(由于系统仍在修改完善中,本轮申请学生只需在系统中申请,本次申请仍以纸质材料为参评资料);系统开放时间09-18 00:00至09-27 00:00。)

  (二)评审

  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和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评选出拟获优秀学生干部,将《2019年度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系统导出)及《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报送至研究生工作部。

  (三)公示

  研究生工作部汇总各单位报送的拟获优秀学生干部,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四、表彰奖励

  研究生工作部将组织召开表彰大会,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和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