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市场杠杆撬动用水新时代,水权交易让每一滴水更有价值
——“水权交易现状调研”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水是生命之源,滴滴珍贵。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知行合一。目前,我国水资源问题表现为总量短缺与分布不均匀,且我国政府水资源配置主要为取水权许可制度,无偿分配加上低价使用使得我国水资源浪费严重,使用效率不高。2012年国务院3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水权制度,积极培育水市场,鼓励开展水权交易,运用市场机制合理配置水资源。在此背景下,2017年6-8月,来自会计学院和经济学院的5名同学组成“滴水知行”团队,基于指导教师杨世忠教授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基于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系统的环境责任审计研究”对中国水权交易所和内蒙古水权交易试点进行水权交易现状的实地调研,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美丽中国环保科普贡献自己的力量。
第一站:中国水权交易所调研
2017年6月23日,实践团成员来到调研的第一站——中国水权交易所。水交所是由水利部和北京市政府共同发起并于2016年6月设立运营的国家级水权交易平台.
水交所的王主管向实践团成员介绍了水权交易系统的使用情况。目前水权交易包括区域水权交易、取水权交易、灌溉用水户水权交易三种交易形式,水交所开发了基于云平台的在线水权交易系统,包括公开交易、协议转让、手机APP三套交易流程。同时,实践团了解到,水交所开业以来完成15单水权交易,总交易水量8.76亿立方米,交易金额5.5亿元,包括河北山西-北京、河北-北京、平顶山-新密、南阳-新郑4单区域水权交易,宁夏、山西、内蒙古7单取水权交易,河北省成安县政府回购4单农民用水者协会水权。在水权交易制度研究与实践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实践团成员还与王主管交流了水权交易与碳排放权交易在交易方式与交流程序上的异同点,王主管逐一为我们解答并表示欢迎我们之后常来交流咨询。同时,实践团成员也了解到目前内蒙古水权交易试点交易量最大,且内蒙古水权交易试点在全国首家成立了交易平台,为我们之后的试点调研指明了方向。
第二站:内蒙古水权交易调研
8月10日,实践团随河海大学王慧敏教授一行前往内蒙古水利厅进行调研并参加了内蒙古黄河流域水权交易制度建设与实践项目调研汇报会。
实践团通过调研了解到,内蒙古通过十年的节水技术改进,让我们见证了沙漠变绿洲的奇迹,生态环境得到了显著的改善。会议上,王教授提到建议水权交易工作的思想仍需进一步解放,应该将水权交易实践与制度变迁理论相结合,协调政府与多方用水户的利益并明确不同主体的职责。康副厅长也对水权交易工作进行了总结,提出水权交易作为一种市场调节机制,应充分激发企业的自觉节水意识,以地下水位为底线进行技术创新,从而推动内蒙古的节水工作。
8月11日上午,我们前往了内蒙古水权收储转让中心进行参观与调研。
实践团从工作人员介绍中了解到,在2014年6月,水利部将内蒙古自治区列为全国七个事权试点省区之一,重点开展巴彦淖尔与鄂尔多斯市、阿拉善盟之间的跨盟市水权交易。我们通过观看内蒙古自治区水权收储转让中心的宣传片了解到,其业务范围包括自治区内盟市间水权收储转让业务;行业、企业结余水权和节水改造结余水权的收储转让;投资实施节水项目并对节约水权收储转让等等。2016年11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水权转让试点公开交易签约仪式在北京水权交易所举行。这是内蒙古自治区首次运用市场机制配置水资源的重要实践。
实践感想与总结
通过为期2个月的实践调研活动,我们对于国家级水权交易平台——中国水权交易所的制度建设、交易情况进行了深入了解,同时对内蒙古地方水权交易的工作进程、试点经验进行了总结,收获颇多。在调研实践中我们丰富了水权交易的理论知识,同时我们对于水权交易工作实践中存在问题也进行了深入了分析。具体体现为以下几点:
1.水权交易平台体系不明晰。在内蒙古水权收储中心的调研中实践团得知,中国水权交易所与内蒙古水权收储转让中心的职能定位并不明确,是否存在上下级关系也存在争议。
2.水权交易制度体系还有待完善。积极开展水权交易制度探索,做好水权交易制度设计研究。
3.水权交易工作的试点经验急需总结推广。内蒙古水权交易试点作为全国成立的首家地方水权交易平台,其交易量最大。交易工作的各方面经验建议通过纪录片、专著、新闻发布会等方式进行推广。
公众号推广
项目组成员在调研之余还开通了自己的微信公众号,推送水权交易的相关知识,以期为高校相关项目研究提供基础资料支撑并吸引更多的水权交易主体参与到水权交易体系中来。大家可以扫上面的二维码,关注我们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