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专科奖励管理办法(试行)》和我校本学期工作安排,现将我校2015-2016学年的单项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和程序
(一)评选条件:
1.申请者应满足《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专科奖励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奖励申请的基本条件。
2.社会工作奖学金、科研创新奖学金、文体竞赛奖学金的具体评选条件请严格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专科奖励管理办法(试行)》中附件1的评选办法执行。科研创新奖学金、文体竞赛奖学金中集体(团队)项目应由该项目负责人以集体(团队)名义进行统一申报,同一项目不能跨学院重复申报。
(二)评选程序:
1.提交申请。学生本人或集体(团队)负责人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各类表格模版请见本通知附件。
2.学院初评。学院评选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经学院党总支委员会议讨论确定初选名单。
3.学院公示。学院对初选名单进行学院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如对公示人选有异议,学院应成立调查小组,并在5日内向异议人反馈调查结果。
4.上报名单。公示结束后,学院将评定名单报学生处审核。
请于2016年10月24日11时前将欲申报的奖学金申请表及相关认定材料交至敏行楼233,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sjmkjxy@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