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会计学院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
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创业报告撰写等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基于前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申报工作说明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周期约为一年, 2025-2026年度项目中期检查时间为2025年11月,结题验收时间为2026年3月。各学院具体负责本单位的项目申报、立项评审、中期检查、结题验收、优秀项目推荐以及经费支配等工作。
1.立项申报对象须为我校2024级、2023级、2022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项目负责人只能是一名且只能参加一个项目(三类项目任选其一);项目团队成员最多为五名(含负责人),最少为两名;一名学生作为项目成员最多可以参加两个项目。
3.项目组必须邀请一位我校在职专任教师担任指导教师;一位指导教师最多可以指导两个项目。教师指导一个项目并完成结题按8课时计算工作量,同时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师职务聘任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4年)》计2分。
4.申报项目包括“自选项目”和“规定项目”,即学生自行选择的课题和各学院指定的课题。学院推荐立项的项目类型原则上“规定项目”至少占比50%。
各学院应积极组织学生申报,立项时需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严格“排序”,其中重点项目占比40%,一般项目占比60%(四舍五入取整)。学校将对立项项目进行一定的经费支持。
(三)材料提交
项目负责人提交《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报书》(附件1)或《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申请书》(附件2)或《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申请书》(附件3)电子版和纸质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请项目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 注意:务必在申请书中填写项目名称的英文表述;项目负责人及指导老师签字(创业类项目还有企业导师)一定要“手签”。
请项目负责人于2024年12月5日下午3点之前将《申报书》纸质版交到华侨学院三层E310办公室,《申报书》电子版和《项目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邮箱1987440427@qq.com ,邮件标题和附件以“组长姓名-项目名称-项目类型(创新训练项目or创业训练项目or创业实践项目)的形式”。注意!请一定按照相关格式及要求以附件的形式发送,否则申请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