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1-2012学年度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一、评选对象
评选表彰的对象为各院系2012年9月1日前在校满一年的学生和班集体,不包括2012级新生班级。
二、评选条件
评选条件请参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生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试行)》执行。(学生手册第66页)
三、评选办法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采取各班班干部、学生党支部干部、分团委干部、学生会干部自愿申请原则。
三好学生评选:请各班推荐1名同学作为候选人;党支部、分团委、学生会干部也可自愿申请。
申请先进班集体的登记表由班委会填写,并附一份3000字以上的材料,各班自愿申请。
被推荐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须经本人所在的班集体同意,并由其所在的班委会认真填写登记表。
四、时间要求及报送材料
请同学务必于2012年11月14日下午3点之前将所申请奖项的登记表交到会计学院办公室敏行楼233.过时不候。
由于学院网站不能上传附件,我将登记表附件发布在公共邮箱cuebzhukuai1@163.com密码2012ji